发布时间:2021-0606Source:济南发电设备厂
产品销售、服务环境管理
Q/QL.CP.04.0003-2020
1、目的
为宣传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/环境方针,规范公司产品销售、服务工作的环境行为,减少本公司产品在使用中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,促进公司销售、服务部门和顾客参与环境活动,特制定本标准。
2、适用范围
2.1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产品销售、服务工作的管理。
2.2 本标准内产品包括汽轮机、发电机、电动机,各公司包括齐鲁电站技术服务公司、北京齐鲁金泰电站技术有限公司。
3、职责
3.1 销售部是公司产品销售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,负责公司产品销售、服务的技术指导。
3.2 销售部负责向客户宣传公司的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方针;宣传公司产品中的环境指标。收集各销售区域产品的环境信息,并及时反馈给安全处。
3. 3 销售部负责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,以减少公司产品在调试、使用中对环境产生的有害影响。
4、工作内容与要求
4.1 销售部负责设计制作包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/环境方针、管理理念和产品环境特性的销售宣传材料,并将公司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方针、管理理念和产品环境特性的销售宣传材料,发到所有顾客方。
4.2 设计部门应编制产品的调试、维修程序或作业指导书,编制产品的使用指南,由各及公司发到顾客。
4.3 销售部应了解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/环境方针和管理理念,掌握公司产品的环境特性,向顾客宣传。收集顾客对公司产品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信息反馈到安全处。
4.4 销售部在调试、维修公司产品时,必须遵守产品的调试、维修程序,达到产品的环境标准,保存测试记录,调试、维修时应尽量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。
4.5 销售部负责向顾客传授产品使用、操作中的注意事项,尽量减少 产品在使期时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。
5、相关文件
Q/QL.CP.02.0003-2020《协商和沟通/信息交流控制程序》